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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清宁胶囊
新清宁胶囊

新清宁胶囊

非处方 医保

通用名称:新清宁胶囊
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10960003

生产企业: 南京中山制药有限公司

功能主治:清热解毒、活血化瘀、通便利湿。主治头痛眩晕、齿龈肿痛、大便秘结、目赤耳鸣、小便黄赤、咽喉疼痛。

温馨提示:外观包装仅供参考;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。

药品信息
新清宁胶囊
新清宁胶囊
柳氮磺吡啶肠溶片
柳氮磺吡啶肠溶片
主要成分

熟大黄

本品主要成份为柳氮磺吡啶。

生产企业

南京中山制药有限公司

上海双基药业有限公司

批准文号

国药准字Z10960003

国药准字H41022171

说明
作用与功效

清热解毒、活血化瘀、通便利湿。主治头痛眩晕、齿龈肿痛、大便秘结、目赤耳鸣、小便黄赤、咽喉疼痛。

1、溃疡性结肠炎

用法用量

口服。一次3~5粒,一日3次。用于便秘临睡前服5粒。

服用剂量应根据患者对治疗的反应情况及对药物的耐受性来决定。片剂应在每日固定的时间服用,进餐时服用为佳。先前未曾用本片剂及肠溶片治疗过的患者,建议其在最初几周内逐渐增加剂量。使用肠溶片能降低胃肠道副作用的发生率。肠溶片不可压碎及掰开服用。炎症性肠病(主要为溃疡性结肠炎)。(其余详见说明书)

副作用

尚不明确。

对磺胺及水杨酸盐过敏者、肠梗阻或泌尿系梗阻患者、急性间歇性卟啉症患者禁用本品。

禁忌

成分

清热解毒、活血化瘀、通便利湿。主治头痛眩晕、齿龈肿痛、大便秘结、目赤耳鸣、小便黄赤、咽喉疼痛。

1、溃疡性结肠炎

药理作用

实验研究证明: 新清宁对鲜酵母致热大鼠一次服煎液10g/Kg体重,服药后1h可使体温显著下降,解热作用持续3h;一次剂量3g/Kg体重,可使发热大鼠在3h内体温降至正常,再给药一次,于次日晨(服药后18h)测量,解热作用能一直保持。 新清宁的抑菌实验表明,对金黄色葡萄球菌,痢疾杆菌,大肠杆菌,伤寒杆菌,绿脓杆菌,变形杆菌,枯草杆菌,大消化球菌,厌氧消化链球菌,具核梭杆菌,脆弱拟杆菌,难辨梭菌(9#,11#,8#)等需氧及厌氧菌均有较强的抑制作用,最低抑菌浓度多数在3.12mg/ml左右。 对小鼠流感病毒性肺炎病变有显著抑制作用。 对大鼠酵母性关节肿的形成,新清宁5g/Kg体重和7.5g/Kg体重两个剂量组,在致炎后0.5─2.5h或3h内均有明显抑制作用。 对大鼠应激性胃内出血有较好的预防作用。可减少出血量的发生,并有止血作用。 新清宁与戊巴比妥钠有协同催眠作用,可使戊巴比妥钠引起的小鼠睡眠时间延长。 采用小鼠扭体法显示新清宁煎液有一定镇痛作用。 新清宁去鞣质煎液经体外实验证实,对家兔的血小板聚集有显著抑制作用。 有明显降低小鼠血清尿素氮(BUN)的作用。

1.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:恶心、厌食、体温上升、红斑及瘙痒、头痛、心悸。 2.下面所列的不良反应较少见,且可能与剂量有关: 血液系统反应: 红细胞异常(如:溶血性贫血、巨红细胞症),紫绀 胃肠道反应: 胃痛及腹痛 中枢神经系统反应: 头晕、耳鸣 肾脏反应: 蛋白尿、血尿 皮肤反应: 皮肤黄染 3.下列反应可能与剂量无关: 血液系统反应: 骨髓抑制如伴有白细胞减少、粒细胞减少、血小板减少 胃肠道反应: 肝炎、胰腺炎 中枢神经系统反应: 周围神经病变、无菌性脑膜炎 皮肤反应: 出疹、荨麻疹、多形性红斑/stevens-johnson综合征、脱落性皮炎、表皮坏死溶解综合征、光敏感性 肺部反应: 肺部并发症(纤维性肺泡炎伴有如:呼吸困难、咳嗽、发热、嗜酸粒细胞增多症) 其他过敏反应: 眶周水肿、血清病、LE综合征、肾病综合征 男性生殖功能紊乱: 曾报道使用柳氮磺吡啶治疗的男性出现精液缺乏性不育,停止用药可逆转此反应。

注意事项

1忌烟、酒及辛辣、油腻食物。 2心脏病、肝病、糖尿病、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,应减量;每日3次以上者,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。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,或加重者,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。 5小儿、孕妇、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,若需使用,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1.葡萄糖-6-磷酸脱氢酶缺乏、肝功能不全、肾功能不全、血卟啉症、血小板、粒细胞减少、血紫质症、肠道或尿路阻塞患者应慎用。 2.服用本品期间多饮水,保持高尿流量,以防结晶尿的发生,必要时服碱化尿液的药物。失水、休克和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易致肾损害,应慎用或避免应用本品。 3.对呋塞米、砜类、噻嗪类利尿药、磺脲类、碳酸酐酶抑制药及其他磺胺类药物过敏者慎用。 4.治疗中须注意检查: 5.全血象检查,对接受较长疗程的患者尤为重要。 6.直肠镜与乙状结肠镜检查,观察用药效果及调整剂量。 7.治疗中定期尿液检查(每2-3日查尿常规一次)以发现长疗程或高剂量治疗时可能发生的结晶尿。 8.肝、肾功能检查。 9.遇有胃肠道刺激症状,除强调餐后服药外,也可分成小量多次服用,甚至每小时一次,使症状减轻。 10.根据患者的反应与耐药性,随时调整剂量,部分患者可采用间歇治疗(用药二周,停药一周)。 11.腹泻症状无改善时,可加大剂量。 12.夜间停药间隔不得超过8小时。 13.肾功能损害者应减小剂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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