诺欣妥(沙库巴曲缬沙坦钠)是治疗心力衰竭的常用药物,但对存在药物成分过敏、双侧肾动脉狭窄、妊娠或哺乳期等情况的患者禁用。其禁忌主要涉及过敏反应、特殊生理状态、药物相互作用等方面,需严格遵循医嘱使用。
1、药物成分过敏
对沙库巴曲、缬沙坦或其中任一辅料过敏者禁用。此类患者用药后可能引发皮疹、瘙痒、呼吸困难等过敏反应,严重时可导致过敏性休克,需立即停药并就医。
2、双侧肾动脉狭窄
存在严重肾动脉狭窄或肾功能严重受损者不宜使用。该药可能影响肾脏血流灌注,加重肾小球滤过率下降,导致血肌酐升高或急性肾损伤,用药期间需监测肾功能指标。
3、妊娠或哺乳期
妊娠中晚期使用可能影响胎儿肾脏发育,导致羊水过少或颅骨发育不全。哺乳期妇女用药后药物可能通过乳汁分泌,对婴儿产生潜在风险,建议用药期间暂停母乳喂养。
4、联合ACEI类药物
禁止与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(如依那普利)同时使用。两者合用可能增加血管性水肿的发生概率,需在停用ACEI类药物至少36小时后才能开始使用诺欣妥。
5、重度肝功能不全
Child-PughC级肝硬化患者需避免使用。诺欣妥需经肝脏代谢,严重肝功能损害者可能出现药物蓄积,增加低血压、高钾血症等不良反应风险。
使用诺欣妥前需详细告知医生过敏史、基础疾病及用药史,治疗期间定期监测血压、血钾和肾功能。若出现持续性干咳、喉头水肿或意识模糊等症状,应立即停药并寻求医疗帮助。切勿自行调整剂量或与其他降压药随意联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