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怀孕后孕检时间如何安排

耿敬华 妇产科 副主任医师

濮阳惠民医院 三甲

怀孕后的孕检时间通常分为孕早期、孕中期和孕晚期,需根据妊娠周数定期进行产检,以监测胎儿发育和孕妇健康状况。

1、孕早期

孕6-12周需到医院建档并进行首次全面检查。包括血常规、尿常规、血型、肝功能、甲状腺功能、B超等基础项目,确认是否为宫内妊娠及胎儿发育情况。若存在高危因素或既往病史,需遵医嘱增加检查频次。

2、孕中期

孕16-28周建议每4周检查一次。此阶段需完成唐氏筛查、无创DNA检测或羊水穿刺等排畸检查,孕20-24周需进行胎儿系统超声(大排畸)评估器官发育。孕24-28周需进行妊娠期糖尿病筛查,部分孕妇需根据血压、尿蛋白等指标排查妊娠期高血压疾病。

3、孕晚期

孕28周后每2周检查一次,孕36周后每周检查一次。重点监测胎位、胎心、胎盘成熟度及羊水量,孕32周左右需复查肝肾功能、凝血功能及B超评估胎儿体重。孕37周后通过胎心监护、骨盆测量等综合判断分娩方式。

孕妇需按时完成各阶段产检项目,日常注意血压、胎动等体征变化。若出现腹痛、阴道流血、胎动异常等情况,需立即就医。建议选择固定医院建档,规范记录检查结果,配合医生进行个性化产检安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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