视力和视功能并不是同一个概念,两者在定义、范围和评估方式上存在区别。视力通常指眼睛对物体细节的分辨能力,而视功能涵盖更广泛的视觉能力,包括动态视力、立体视觉等。
1、定义不同
视力主要指静态条件下眼睛分辨两点或细小物体的能力,通常以视力表检测结果表示,如1.0或5.0。视功能则涉及视觉系统整体运作能力,包含视觉信息接收、传递及大脑处理的全过程,比如眼球运动协调性、视觉记忆等复合功能。
2、涵盖范围不同
视力属于视功能的子集,仅反映黄斑中心凹的形觉功能。视功能包含视力、视野范围、明暗适应能力、色觉辨识等十余项指标,例如司机夜间行车时需要同时调动暗视力、动态视力和周边视野监测能力。
3、检查方法不同
视力检测使用标准化对数视力表或Snellen视力表,在固定距离测量最小可辨识视标。视功能评估需进行对比敏感度测试、双眼视功能检查仪、同视机等多项专科检查,眼科医院常使用综合验光仪配合Worth四点灯试验等方法进行全面评估。
当出现视物模糊、重影或眼睛易疲劳等症状时,建议到正规医疗机构同时进行视力和视功能检查。特别是儿童青少年近视患者、长期电脑使用者以及中老年人群,定期做视功能评估有助于早期发现调节功能异常、双眼视失衡等问题,及时通过视觉训练或配镜干预可获得更好矫治效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