血液透析通常适用于终末期肾病、急性肾损伤、药物或毒物中毒、电解质紊乱以及容量负荷过重等患者,具体需由医生评估后决定。
1、终末期肾病
当患者肾脏功能完全或接近完全丧失,无法通过自身代谢排出体内毒素和多余水分时,需长期规律进行血液透析。此类患者常伴有水肿、恶心、皮肤瘙痒等症状,透析可替代部分肾脏功能,维持内环境稳定。
2、急性肾损伤
因严重感染、创伤或休克导致肾功能短期内急剧下降,出现少尿、高钾血症或酸中毒等情况时,需进行临时血液透析治疗。通过体外循环清除毒素并纠正电解质紊乱,为肾脏功能恢复争取时间。
3、药物或毒物中毒
对于某些可经血液透析清除的毒物,如甲醇、乙醇、镇静类药物过量中毒等情况,需在中毒早期(6-12小时内)进行紧急透析治疗,利用弥散原理快速清除血液中的毒性物质。
4、严重电解质紊乱
当血钾浓度超过6.5mmol/L,或出现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时,血液透析能迅速降低血钾浓度并调节酸碱平衡,避免发生心律失常等致命并发症。
5、容量负荷过重
对于心力衰竭患者因液体潴留导致肺水肿、顽固性高血压时,血液透析可通过超滤作用精准清除体内多余水分,改善循环负荷过重状态,通常每次治疗可脱水2-4升。
患者出现上述适应症时应及时到肾内科就诊,由专科医生通过肾功能检测、电解质分析和临床症状综合判断是否需要透析。治疗过程中需定期监测血红蛋白、甲状旁腺激素等指标,注意动静脉瘘护理和营养支持,预防感染、低血压等并发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