产后进行剧烈运动的时间因人而异,一般需根据分娩方式和身体恢复情况综合判断。顺产且无并发症的产妇通常在产后6-8周可逐步恢复运动,而剖宫产或有妊娠并发症者需适当延长至8周以上,并经医生评估确认。
顺产产妇若会阴伤口愈合良好、盆底肌功能正常,可在产后6周后从低强度运动开始,如散步或凯格尔运动,2-3个月后根据复查结果逐渐增加强度。剖宫产产妇因存在腹部手术切口,建议术后3个月再进行跑跳类运动,避免增加腹压影响伤口愈合。存在盆底肌松弛或腹直肌分离超过2指宽的产妇,需先完成康复治疗后再考虑剧烈运动。
产后运动需遵循循序渐进原则,哺乳期妇女应注意运动强度避免影响乳汁分泌。建议所有产妇在恢复运动前完成产后42天复查,由医生评估子宫复旧、盆底肌力和切口愈合情况。若运动后出现异常出血、腹痛或漏尿等情况,应立即停止并就医复查。